1927年10月4日:"国际社会保险大会"(按法语字首缩写为CIMAS)成立于布鲁塞尔举行的第一次大会期间,来自九个欧洲国家的17个国家机构参加了会议。
“如果我们没有每一个国家中的生机勃勃的力量作为后盾,那么我们所期望实现的并如此热切地为之而奉献的世界团结就只是空谈。”
“这样做意味着我们将从事一项真正意义上的和平工作。”
1936年:协会扩大其入会标准,将负责管理残疾、老年和遗属保险的社会保险机构也包括在内。
1944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一份历史性文件《费城宣言》,呼吁扩大社会保障措施和在国际或区域层面上促进社会保障机构之间系统的合作。
1947年:在日内瓦举行的第8届大会通过了新《章程》,向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开放会籍。
“它(国际社会保险大会)在管理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中开创一种国际合作精神方面贡献良多,这种合作不受制于常常无法回避的种种政治障碍。”
1948年: 社会保障被作为一项基本权利纳入《世界人权宣言》。
1951年:首先成立的是两个技术委员会 - 医疗社会委员会(1971年改名为“医疗保健和疾病保险技术委员会”)和“互助津贴社团技术委员会”。
“它已从最初的欧洲疾病保险基金这么一个小核,变为现在的一个其会员包括西欧、拉美、中东和亚洲的几乎所有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的组织 ......”